反恐宣传丨全民反恐 共创平安
发布日期:2023-12-15 作者: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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恐怖主义,是指通过暴力、破坏、恐吓等手段,制造社会恐慌、危害公共安全、侵犯人身财产,或者胁迫国家机关、国际组织,以实现其政治、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。
恐怖活动,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:
(1)组织、策划、准备实施、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、重大财产损失、公共设施损坏、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。
(2)宣扬恐怖主义,煽动实施恐怖活动,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,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、标志。
(3)组织、领导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。
(4)为恐怖活动组织、恐怖活动人员、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。
(5)其他恐怖活动。
常见的恐怖袭击方式包括刀斧砍杀、驾车冲撞碾压、纵火、爆炸、枪击、劫持、投放危险物质等。此外,恐怖分子有时还会通过利用网络、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等方式实施破坏活动。
(1)多针对无辜群众不加选择地实施袭击,妄图造成最大伤害。
(2)恐怖分子多会在袭击现场展示、散发、呼喊象征恐怖组织或恐怖主义思想的标识或口号。
(3)袭击方式多选择暴力手段,烈度大、破坏性强,极易对人的心理造成恐慌。
(4)常为多人共同作案。
保障我们每个人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是安全检查工作的主要目的。通过安检,能及时发现人身、车辆、物品等是否携带或夹带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、腐蚀性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,有效防止损害发生。
在日常生活中,当我们坐飞机、住宾馆、上网吧、寄快递时,通常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。实名制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、规范个体行为、打击违法犯罪,并在及时发现可疑、消除涉恐隐患方面,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。
对我们来说,面对凶残的暴恐分子,是一场不讲规则、没有底线,完全不对等的战斗。因此,一旦意识到身边可能发生暴恐事件,要首先确保自身安全,及时报警。
恐怖主义思想是恐怖活动的重要诱因。恐怖分子通过制作、发布音视频,散发非法宣传品等形式,千方百计地向群众传播恐怖主义思想,煽动实施恐怖活动,传授恐怖袭击方法。作为普通公民,我们要学会识别它们。
(1)含有恐怖组织宣扬暴力、煽动实施恐怖袭击、煽动破坏社会秩序内容的音视频、图片等。
(2)含有恐怖主义思想,鼓吹通过暴力解决问题等内容的传单、小册子等。
(3)宣扬恐怖主义的网络言论、公开言论等。
(4)代表恐怖组织、恐怖主义的标识、旗帜等。
(5)宣扬恐怖主义的非法性经活动等。
网络是恐怖主义思想传播的重要途径。我们在日常上网过程中发现疑似含有恐怖主义思想的宣传品、音视频时应当做到:
(1)及时停止观看。
(2)不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、保存相关宣传品、音视频。
(3)不散布、不转发、不传看相关宣传品、音视频。
(4)对在网络公共空间传播的含有恐怖主义言论、图片、音视频等,不评论、不讨论。
(5)通过视频网站设立的“暴恐音视频举报专区”链接,或各类手机应用的违法举报入口进行举报。
积极协助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。日常生活中发现恐怖活动嫌疑后,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。
(1)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。
(2)言行异常,安全检查过程中不愿接受检查或者试图逃避检查。
(3)衣着反常,穿着很宽大的衣物或者腰部突出等。
(4)携带疑似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。
(5)服饰、皮肤或所携带物品上有疑似与恐怖主义相关的标识图案。
(6)作息时间反常,住所内常传出异常声响、刺激性气味或出现大量火柴棍等非生活垃圾等。
(7)在标志性建筑、人员密集场所等地反复徘徊观察、打探安保情况等。
(8)试图获取炸药、武器等,或匿名、大量购买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及管制刀具等。
(9)疑似公安机关通报的恐怖活动人员。
(1)重要目标附近出现的无人认领或来历不明的物品。
(2)有意伪装或者藏匿的物品。
(3)可疑人员携带的与其身份不符的物品,如可能装有管制刀具、棍棒等物品的旅行包。
(4)随身携带藏匿、企图躲避安检的物品。
(5)散发如臭鸡蛋(黑火药)、氨水(硝铵炸药)等特殊气味的物品。
(1)迅速远离。尽可能地远离可疑人员、可疑物品确保自身安全;牢记可疑特征,如嫌疑人外貌、携带物品等,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,可用手机进行拍照记录。
(2)及时报警。向周围的执勤民警或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,或通过“110”报警电话、“12110”短信报警平台、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信件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警。报警时要保持沉着冷静,全面报告可疑情况的具体细节。
公民发现并积极举报可疑线索的,经过核实后,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。同时,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身份等信息,充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。
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行为,却窝藏、包庇的,将受到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