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关于印发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〔2022〕51号)规定,我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我院领导资助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定,公示内容包括学院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、必修课成绩及平均分、排名、业绩清单等。公示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日期:10月24日-10月28日
对公示内容有疑异者,请与万珊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:0791-87118832;电子邮箱:jzjsj2000@163.com。
附件1:2021-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汇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