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关于印发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赣助中心〔2024〕15号)和《关于印发<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>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校发规定〔2025〕20号)规定,我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我院领导资助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定,推荐56名候选人申报学校审核。公示内容包括学院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、必修课成绩及平均分、排名、业绩清单等。公示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日期:10月21日-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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